当前位置: 首页 > 衣食住行 > 两部门通知:"微面"强制应用ABS 摩托车新车免检带牌销售

两部门通知:"微面"强制应用ABS 摩托车新车免检带牌销售

2014年12月01日 00:00:00 访问量:207

“微面”强制应用ABS 摩托车新车免检带牌销售

--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邹伟)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配置,实行摩托车新车上牌免检和“带牌销售”,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等提出明确要求。

    “微面”车强制应用ABS等装置 安全性能全面提高

    公安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小微型面包车数量已达1500多万辆,年均增加200多万辆。小微型面包车满负荷甚至超负荷使用现象突出,客货混装、超员等违法行为较多,“病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

    据统计,2013年全国涉及小微型面包车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58起,共造成小微型面包车驾乘人员338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伤比高达 2.6:1,是其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死伤比的2倍,是一般交通事故死伤比的10倍。其中,小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差、侧倾稳定性 低、安全配置不全等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加重事故伤亡后果的重要原因。

    为切实提高小微型面包车安全性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提高小微型面包车行驶稳定性、制动安全性、车身强度等技术性能,规定 自2015年7月1日起,小微型面包车应全部配装防抱制动系统(ABS),严格限定准乘人数(含驾驶员)不得超过7人。通知还要求生产企业切实提高小微型 面包车产品安全质量,加强对新生产小微型面包车出厂前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监管,会同公 安交管部门开展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对违规生产的车辆生产企业,将依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摩托车新车免检带牌销售 厂家随车配备安全头盔

    据了解,目前,农村地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现象比较普遍。摩托车新车登记上牌率低,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多发,肇事逃 逸、骑车抢夺等案件时有发生,侦破难度大。其中,办理摩托车登记距离远、不方便、费用高,安全意识差是许多车主不愿上牌、戴头盔的重要原因。据统 计,2013年摩托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安全头盔的占70%。从交通事故分析看,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加重交通事故伤亡后果,导致死伤率高。

    对此,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提出方便农村群众办牌办证多项创新管理服务举措。一是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推行摩托车新车免 检。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对所有新出厂摩托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群众在购买摩托车后,不需要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验机构办理检验,可直接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二是简化摩托车登记手续,在农村推行“带牌销售”。要求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委托摩托车销售企业代办注册登记,实行摩托 车售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商有关部门实行保险、税务一站式办理,实现群众购车时一并办结登记上牌业务。通知还强调,除国家规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外,开展“带牌销售”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选号费、代办费等费用。

    三是推行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将头盔作为摩托车安全配件。为有效解决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问题,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所 有新出厂的两轮摩托车产品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出厂销售。四是开设县乡“流动车管所”,上门办牌办证服务。要求 县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开设“流动车管所”等方式,组织大、中队民警下乡为农民上门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等业务,通过专场考试、集中办理等方式,为农民 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提供方便。

          来源:新华网

 

                                                                                                                                            【编辑:惠友】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斗观察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