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 本文图均为 红星新闻 图
近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成华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合行动,对涉嫌非法使用“回收油”的成华区渝江北老灶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的厨师在询问中承认,“按照5:5的比例对过滤后的油和新油进行调配。”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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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2〕1号)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执法现场
据成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回收油问题一直是市场监管局严打的重点。自10月中旬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成华区积极开展了四部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重拳严打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