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深圳警察设局杀人:将戒指塞死者手里伪造抢劫

深圳警察设局杀人:将戒指塞死者手里伪造抢劫

2013年03月28日 00:00:00 访问量:237
  3月25日,深圳,李才坤带着头套被带进法庭。
  3月25日,深圳,李才坤带着头套被带进法庭。

2013年3月25日下午3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

 因被害人谩骂民警起杀机

被告人李才坤,龙新派出所民警。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统 陆与其堂弟班统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被告人李才坤对被害人班统陆及其堂弟班统影进行审查。经审查,班统影构成谎报案情,于2012年7 月1日因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被害人班统陆未参与谎报案情,在龙新派出所候问室等候处理。

李才坤在审查班统陆时,认为被害人班统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并想通过击毙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得到市局、分局的奖励。

找做假证者报假案

2012年7月1日中午李才坤在自己位于龙新派出所407房的宿舍里找到了一把匕首,用床单将 匕首擦拭干净,放在自己随身背的包内。当晚7时许,李才坤开车到龙岗老街一小店旁,发现黄小现抱小孩坐在小店门口。李才坤发现黄小现是做假证的,就以想要 做假结婚证为由让黄小现上了自己的车。在车上李才坤先是问黄小现能否做假证,之后就向黄小现表明了自己警察的身份,要求黄小现配合报一个假案抓一个人,并 让黄小现指认被抓的人是抢了她戒指的人。李才坤还给黄小现看了一枚金戒指,让黄小现到时就说是被抢了该枚戒指,还答应事后戒指就归黄小现所有,并当场要给 黄小现200元人民币,黄小现答应了报假案,但没有收李才坤的钱。

杀人后将金戒指塞死者手里

李才坤遂开车将黄小现带到爱南路路边,让黄小现在路边等,等候李才坤叫她报警时,就去打电话报 警说被抢了金戒指。随后李才坤又开车回到龙新派出所,到派出所的候问室对被害人班统陆说可以离开派出所了,将班统陆带出了候问室,并让班统陆上了自己的 车,李才坤驾驶车辆搭载班统陆到爱南路附近时,让班统陆下了车,并让班统陆到爱南路人行道上垃圾桶旁等他,李才坤又开车到前面的路口掉头回来,将车停在之 前黄小现下车的位置,找到在路边等他的黄小现,让黄小现马上报警称自己被抢。

李才坤又步行向班统陆下车的方向走去,到了班统陆的地点与班统陆在路边假装商量怎么能将其堂弟 班统影放出来的事情,在此过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班统陆头部中枪后倒地。子弹从被害人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头部,从右耳下方穿出。随后李才坤将 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的手中。

打110谎报击倒抢劫犯

然后李才坤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说自己在爱南路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击中,并拨打龙新派出所值班室电话向龙新派出所值班室通报了自己开枪击中被告人的情况。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才坤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本案将择期宣判。

深圳龙岗区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制造假案击毙“劫匪”,经调查,当事警察李才坤在证据面前供认了制造假案杀人的犯罪事实,受到了侮辱谩骂和对升职的渴望,是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深圳警方披露警察导演假抢劫故意杀人案始末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策划假抢劫案一事备受关注。11月29日,参与办案的一位高级警官披露了此案事发细节。据悉,事件起因为李才坤办案被人挑衅后策划假案谋杀遇害者。据知情者透露,李才坤家属已提请对其做精神病鉴定,但截至目前还未出结果。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惠友)

 

3月25日,深圳,李才坤被押入法庭受审。
3月25日,深圳,李才坤被押入法庭受审。

 3月25日,深圳,李才坤被押入法庭受审。
 3月25日,深圳,李才坤被押入法庭受审。

 3月25日,深圳,经过将近3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后,李才坤被法警押出,带回看守所。
 3月25日,深圳,经过将近3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后,李才坤被法警押出,带回看守所。

3月25日,深圳,经过将近3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后,李才坤被法警押出,带回看守所。
3月25日,深圳,经过将近3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后,李才坤被法警押出,带回看守所。

3月25日,深圳,庭审结束后,李才坤的母亲(中)哭瘫在法庭内,李父(左)和亲属帮忙扶起。

3月25日,深圳,庭审结束后,李才坤的母亲(中)哭瘫在法庭内,李父(左)和亲属帮忙扶起。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斗观察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