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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网在看:微博时代一人所见万人所得

2012年09月04日 00:00:00 访问量:264

  新快报昨天报道,8月31日,网友“joey敏敏”所驾的小车爆胎了,一名路过的交警上前询问后,立即呼叫同事前来协助,顶着烈日帮忙换胎。这位网友拍下照片记下警号发到微博,直呼“人间处处有真情”。

  交警在路上帮助车主的情景被发到微博不是第一次,每次都给人带来温馨感。在报忧多于报喜的网络世界,这样的温情消息也许还显得零星,但它起码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童话里的火柴,哪怕只能照亮方寸之地,却仍然是一种照亮。假如每个人都点亮自己的火柴,那么身边的黑影就会被逼退。

  过去有人说“善恶到头终有报,举头三尺有神明”;佛经里更加以形象描述:人一生下来就有两个神跟着你,一个叫同生、一个叫同名,你所做的一切都被记录在案。这些档案都汇总阎罗王那里,有一天你到阎罗王那里报到,你一生中的点点滴滴都将成为“考评”的证据,并依此得到奖惩。现在的人则喜欢说“人在做,天在看”,但在多数情况下,这个“天”已不是地理学上的“天”,也不是代表上帝的“天”,而是现实中的无数眼睛。目光如炬,令人无所遁形。有了网络之后,特别是有了微博之后,过去一人所见只是一人所得的状况已被改写,转发即转播,一人所见可以成为万人所得。微博强化了“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无论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天网”,已是如天笼罩的网络。

  在微博时代,有人总结出官场十大警示:接受采访不讲胡话,开会发言不抽名烟,商务应酬不戴名表,公务活动不开名车,基层视察不打雨伞,发表大作不抄名文,与人约会不发微博,寻花问柳不写日记,灾难发生不露笑容,突发事件不当新闻发言人。但这些“警示”只讲对了一半,因为只要你做了,照样难逃眼睛的“探头”。

 

 

  多年来,“媒体可控”的强大事实转化成强大的观念,使一些不谙网络特点的人仍然对这种观念坚信不疑,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就像我们所见到的那样, “控”字被网络废掉了“手”徒剩一个“空”字,尔后你失去言说的先机,失去最佳的悔恨和道歉的时机,并在强大的舆论潮中因“控”的企图被加上一笔记录。

  “人虽圣贤,孰能无过。”其实“圣贤非人,同样有过”。有些过失可以原谅,有些过失难以原谅,但还是可以通过真诚的道歉和忏悔得到人们的谅解。这就是“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的道理所在。因此,人在做,网在看,不难堪,常俯仰———抬头看“上天”,低头看民间,事前有所畏惧,才能事后无所畏惧。

  (何 龙)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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