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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观察网 | 以法之名守护国防长城

2024年03月20日 09:35:18 来源:中国军网 国防部网 访问量:295 作者:李建文 鲁泰来 闫晶晶

以法之名守护国防长城

——军地检察机关深化公益诉讼协作维护国防利益回眸

■本报记者 李建文 鲁泰来 通讯员 闫晶晶


在刚闭幕不久的全国两会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再次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过去1年里,“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02件”“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875件”。

十年磨一剑。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10年来,检察公益诉讼领域不断拓展、数量不断增长、制度不断完善、合力不断增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部分,军事检察公益诉讼坚持服务强军事业、服务备战打仗、服务依法治军,为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军地检察机关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军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全面、深入、高效开展,形成共同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强大合力。

护  航

为战保战导向鲜明

2023年10月26日,由昆明军事检察院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一起军用机场净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这是全国首例通过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审判的方式保护军事设施安全,有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案件。

“联合”二字,是突出亮点。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具有军地互涉、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迫切需要军地检察机关着眼于服务党、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大局,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如今,各级军地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协作,形成了共管、共治、共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良好格局。

回顾发展历程,历史脉络清晰可见——

从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和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为军地协作工作规范、长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到2020年出台《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协作案件范围、固化工作机制;从2018年,中央军委将“探索建立军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列为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到2022年,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建章立制的探索中,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战保战导向更加鲜明、军地协作愈加紧密。

这些年来,军地检察机关聚焦备战打仗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从军用机场净空领域向应急跑道、舰艇航道、军事设施保护等领域延伸,共同为部队战斗力提升护航。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联合解放军军事检察院部署军用机场净空专项监督活动。

2022年,某测绘公司无人机“黑飞”,被驻军部队监测识别为异常空情,多支力量及装备参与查证处置,造成国防战备资源损耗。

涉军利益无小事,军地检察机关就此开展联合办案。最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该测绘公司、驾驶无人机的林某共同赔偿战备资源损失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同舟共济者赢。军地检察机关大力推动业务互助、力量互融、优势互补。在舰艇航道领域,辽宁军地检察机关针对某军用港口长期被非法捕捞、养殖作业大面积侵占问题协作办案,有力推动涉及31平方公里海域的“净海”难题妥善解决,维护了部队战备训练秩序和舰艇航行安全。在军事设施领域,北京军事检察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排查影响国防光缆通信安全的隐患问题,推动国防光缆保护工作落细落实,建立保护国防光缆长效机制。

亮  剑

多方共守红色血脉

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3名网络自媒体博主恶意制作、传播虚假视频,将一位开国少将造谣成革命叛徒,浙江军地检察机关协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英烈不容亵渎。“在网络‘大V’罗昌平侮辱抗美援朝‘冰雕连’英烈名誉荣誉,‘辣笔小球’诋毁卫国戍边英雄等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均第一时间介入,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更好捍卫英烈尊严,守护英烈荣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以“深化军地检察协作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些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被重点强调。

军人肩负着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对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军队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及时亮剑,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英烈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是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内容。军地检察机关着力开展专项行动,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针对管理不力、污损破坏、违规经商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办案组实地走访了全县各乡镇,摸排辖区散葬烈士墓189处,近一半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他们发现散葬烈士纪念设施长期疏于管理,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如今散葬烈士已顺利“归队”。

英烈权益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针对一些散葬烈士墓管护不到位问题,山东检察机关携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持续3年开展专项活动,督促集中迁建或就地保护5326处。

召开联席会议、探索一体化办案、实现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定期交流培训……军地协作凝聚共识合力,逐步形成检察公益诉讼多元驱动的良好格局,走出一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路子。

落  地

合力维护军人权益

“第一批新兵刚刚送到军营,军分区就同步将新兵名单、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提供给我们。”眼下,2024年上半年新兵正陆续奔赴军营,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宇介绍,有了新兵名单,有利于为军人军属全程提供法律服务。记者了解到,在役前教育阶段,河南省军地已连续3年开展“千名法官、检察官送法助征兵”活动,进行普法授课、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法律服务联系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牵涉军地双方,关系军民团结。让军人受到尊崇、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军地检察协作的应有之义。

2021年,广州市两级检察院与广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军人军属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排查中发现,一些旅游景点现场门票销售未依法对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提供优惠服务,也没有设置军人军属等优先购票窗口和通道。

军地检察机关迅速成立公益诉讼办案小组开展调查。通过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办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实现黄埔区辖区内7家A级旅游景区全面落实军人军属优待政策。同时,广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提醒落实特殊群体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的函》,实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记者了解到,军地检察机关开展军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官兵荣誉感自豪感,在多省范围内推动开展军人优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摸排公园景区等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联合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军人出行依法优先权益保护专项行动。

——保障军人出行依法优先。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部分铁路客运车站存在保障军人进出站、候车服务以及军人依法优先标识和配套硬件设施设置不到位等情形,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会同南京军事检察院现场回访,巩固整改效果。

——保障军人军属享受医疗优待。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就公立医院未按规定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开展专项监督,向卫健委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不仅全面进行整改,还组织医院工作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促进诉源治理。

图①: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工作人员为烈士墓碑描红。彭  建摄

图②:河北省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现场。王  彬摄

图③:河南省军地检察机关在洛阳火车站开展保障军人依法优先专项监督活动。陈庆斌摄

亲历者说

立起我们心中的丰碑

■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第四检察处处长  李宏山

早些年,一些烈士纪念设施因年代久远,出现老旧破损问题,但缺少有效的解决办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开展检察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维护英烈名誉荣誉,成为公益诉讼开展较早的领域之一。

一次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两具无名军人遗骸,却至今没找到他们的亲人,成为我心中的遗憾。

那是2019年,位于新疆皮山县的康西瓦前线指挥部旧址附近发现疑似军人遗骸。随后,新疆军地检察机关根据这一线索,启动联合调查程序。

我作为联合调查组成员,随队前往皮山县。经过现场勘查检验,提取两具遗骸的军服和具有军品特征的腰带、配饰等,我们综合分析认为,他们是边境作战中牺牲的军人。虽然他们所在部队、姓名等信息不明,但都是为国戍边、为国捐躯的英雄,其遗体应得到妥善安置。

后来,我们又几次到现场勘查,查阅军地有关史料,进行了几轮DNA比对,线索模糊指向新疆莎车县和安徽蒙城县,但很遗憾最终未能得以确认,他们作为无名军人迁入康西瓦烈士陵园安葬。

整洁的大理石墓碑立起,红色五角星、“无名军人之墓”6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当捧上鲜花的那一刻,我发现大家眼里都噙着泪水。

我们立起的不仅是墓碑,更是崇敬英烈的丰碑。保护英烈,传承红色基因,也是振奋时代精神。2021年,新时代卫国戍边英雄群体的事迹一经报道,感动了亿万华夏儿女。然而,网上却出现一股诋毁英雄蹭流量的歪风邪气。

军地检察机关立即响应,我和战友受上级指派赶赴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烈士家中征询亲属意见。见到烈士亲属的那一刻,我们决心一定要给烈士和烈士亲属一个公正的交代。最终,诋毁英雄的“辣笔小球”仇某某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开赔礼道歉。

公益诉讼是保护公共利益、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制度设计,通过检察机关代表的方式解决社会公共利益无人维护的问题。近两年,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进,我们检察院和相关省区地方检察机关共办理此类案件100余件。

这些年,我深切感受到全社会崇尚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愈发浓厚,这也悄然为我们的办案工作带来改变。去年以来,有关职能部门主动自查整改,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减少。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日益成为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

(肖再福整理)

当好军人权益守护者

■郑州军事检察院检察员  冯  源

作为一名军事检察干部,我有幸见证了军事检察公益诉讼从探索到发展,再到逐步成熟,越来越被广大官兵和社会知悉认可的过程。

2020年5月,我接触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久,就接到一名河南襄城籍军人的求助信,反映他2018年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一直未发放到位,请求检察机关协助解决。

我也是一名军人,深知荣誉对于军人意味着什么。官兵的牵挂事、家里事,每一件都连着军心士气,处理不好会挫伤军人的荣誉感。

这名军人的遭遇是否是个例?是否涉及公益受损的情况?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赶赴襄城县,与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实地调研,发现2018年和2019年,该县共有34名官兵的立功奖励金未发放到位。

当时,军人权益保护尚未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我院经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论证后,探索办理此类案件,协调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联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专项资金,于当年6月将未及时发放的奖励金全部发放到位。该案成为我院办理的首起涉及军人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以此案为契机,我院联合河南省军区、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专项监督活动,摸排出立功喜报未送到家,优抚金、奖励金发放不及时,“光荣之家”牌匾未悬挂到位等问题100余个。为此,我院联合地方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问题得到解决,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权益。

如何维护好军人权益,增强广大官兵的幸福感、获得感,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使军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更具刚性约束力,开辟了一条维护军人权益的新路。

随着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保护更加体系化、全面化,涵盖了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等方面。近年来,我们通过开通检察服务热线、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为广大官兵提供服务保障。

2021年以来,每年“八一”前夕,河南军地检察机关都会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让每一张立功喜报送到家里,每一块“光荣之家”牌匾悬挂到位,每一笔奖励金及时发放,守护好军人合法权益,切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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