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融媒在线 > 观察员提供新闻条准则

观察员提供新闻条准则

2012年08月29日 00:00:00 访问量:218
1观察员应该对报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道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编造新闻现象,不歪曲、夸大事实。
.
2抓住新闻现象发展中的新变化,抓住时效性。
 
3新闻现象的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应深入新闻现场采集第一手信息,保证新闻现象准确无误。
 
4观察员对新闻现象未经证实的,不确定的,应加以说明,还应对提供信息者的资料做以保留。有备于新闻现象的解决。
 
5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避免因为片面而导致公众对事物的判断产生偏差或错误。
    6新闻现象应坚持准确、公正、全面、客观的报道原则。不得提供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新闻现象。
7正确行使舆论监督职能,勇于批评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风气,弘扬社会正气,捍卫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8批评性或揭露性报道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不能以个人情绪发泄私愤、中伤他人。观察员要有责任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违犯本准则的观察员,将在群内通报批评,如有虚假后果自负,严重违反以上的规定者,清除观察员队伍!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斗观察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