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本报记者)昨天,中央文明办公布了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最终排名:哈尔滨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排名在公布的前7名省会和副省级提名资格城市中位列第三;哈尔滨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排名在公布的前26名省会和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八。
据介绍,“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市、一个地区城市文明程度、居民文明素质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央文明办从2009年开始,每年对申报城市进行一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其结果将作为评选和复查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的重要依据。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首轮测评年,我市成功实现了市委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争取位次前移” 的目标,为2014年我市迈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奠定了良好基础。
来源:哈尔滨日报
(编辑: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