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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员管理制度

2012年11月22日 00:00:00 访问量:330

       1、    热爱新闻事业,能够长期与新闻频道合作。
       

       2、    坚守真实、准确、廉洁、中立的新闻操守。

       3、    新闻观察员不得擅自对外声称是黑龙江电视台工作人员,违反者将被取消新闻观察员身份。

       4、    新闻观察员提供的拍摄作品要求具备新闻要素,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拒绝极端或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思想。

        5、    新闻观察员采访的选题必须具有社会效应,不得利用新闻观察员工作解决个人矛盾或维护个别人的利益,违反者将被取消新闻观察员身份。

        6、    新闻观察员采访拍摄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7、    新闻观察员不得擅自将拍摄的视频提供给新闻频道以外的其他媒体,不得擅自为其他媒体提供电话连线、新闻稿件等新闻素材。

        8、    新闻观察员须每月向新闻频道提供有效新闻线索一次,或视频上视一次。在新闻观察员工作证一年的有效期内,新闻观察员提供的有效线索或上视视频少于五次的,新闻频道第二年将不再续发新闻观察员工作证。

        9、    除特殊情况外,新闻观察员须加入新闻观察员群接受新闻频道的统一管理和培训。新闻观察员在群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遵守群规、服从群内管理、积极参加群内活动。新闻观察员擅自退群或被移出群的,将被开除出新闻观察员团队,并且永不录用。

       10、对违反规定和行业操守的“新闻观察员”开除出队伍。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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