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聚焦 > 黑龙江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黑龙江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2013年08月06日 00:00:00 访问量:261

   黑龙江日报5日讯(刘刚 记者贾红路)记者从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8月5日17时起启动全省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并开展相应行动。

  目前,嫩江、黑龙江、呼玛河、讷谟尔河发生超5年一遇量级洪水,全省各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为更加有效、有序地做好洪水灾害防御工作, 确保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主要交通干线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全省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 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各市、行署防汛指挥 机构的负责同志要主持防汛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各级防汛部门要认真加强值班,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工作组、专 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抢险工作,并将防汛抢险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省防指。市、县防汛指挥机构要在当地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 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编辑:高志刚)

上图为降雨间隙工作人员正在抢修被冲毁的道路。

  近日,克山农场连续遭受暴雨袭击,7万亩农田被淹、38户民宅进水、3个畜牧养殖点被浸泡、8处交通公路过水、水利设施多处出现险情。农场目前正组织力量积极抗灾自救,抢排农田积水,抢修水毁道路,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迟玉梅 黑龙江日报记者 邵国良摄

 

 

       来源: 黑龙江日报

 

                                         (编辑:惠友)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斗观察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