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纵横 > 2012年哈市城市居民收入24838元 副省级城市排倒数第一

2012年哈市城市居民收入24838元 副省级城市排倒数第一

2013年03月31日 00:00:00 访问量:230

  东北网3月29日讯(记者 侯巍)近日,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2012年城镇住户收支调查显示,2012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4838.5元,同比增长12.5%。其中: 人均可支配收入22498.6元,增长12.3%。哈尔滨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但与其他副省级城市比较,收入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收入水平偏低,增速放缓

  收入水平仍居末位。2012年,哈尔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但收入水平在副省级城市中仍居末位,仅为第一位深圳市的55.2%,第二 位广州市的59.1%,绝对值分别低18243.3元、15554.9元。比位次相邻的长春市低471.1元,与副省级城市年均收入差距由上年相差 7469.3元,扩大到8858.7元。

副省级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 

副省级城市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位     次

深圳

40741.9

1

广州

38053.5

2

宁波

37901.8

3

厦门

37576.1

4

杭州

37510.5

5

南京

36321.5

6

济南

32569.8

7

青岛

32144.7

8

大连

27539.2

9

成都

27193.7

10

武汉

27061.0

11

沈阳

26430.8

12

西安

23846.5

13

长春

22969.7

14

哈尔滨

22498.6

15

副省级城市平均

31357.3

 

  增速位次下滑两位。2012年,哈尔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2.3%,比去年同期低1.8个百分点,比副省级城市年均增速低0.1个百分点,增速位次下滑两位,现与西安市并居第八位。比增幅最高的武汉市低1.7个百分点,比最低的杭州市高2.2个百分点。

  与东北四市收入构成对比,差距较大

  专家分析指出,除经营性收入略高于均值外,哈尔滨市其他三项收入都低于均值,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在东北地区四市中,哈尔滨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财 产性收入水平最低,分别低于均值2266.6元和150.7元,大连市、沈阳市和长春市工资性收入分别比哈尔滨市高出5405.0元、2904.2元、 757.2元;财产性收入分别比哈尔滨市高349.1元、253.5元、0.2元。哈尔滨市经营净收入居第二位,高于四市年均值7.1元;转移性收入居第 三位,低于均值517.3元。

  四项收入增速发展较均衡。哈尔滨市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幅依次为14.7%、9.8%、11.3%和9.7%。在东北四市中,工资性收入增幅居第一位;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幅均居第三位。

  工资性收入低抑制收入增长

  调查数据表明:工资性收入是影响哈尔滨市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从收入构成看,哈尔滨市居民四项收入与副省级城市对比均有差距,且工资性收入差距最大。

  工资性收入居末位。哈尔滨市人均工资性收入14214.8元,低于副省级城市均值8422.7元,仅是排名第一位的广州的45.6%,相当于大 连的72.5%、沈阳的83.0%,比长春人均低757.2元。从人均家庭总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居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哈尔滨市工资性收入 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2%,排在第十五位,处于较低水平。工资性收入比重低影响哈尔滨市居民收入的增长。

工资性收入增幅位次变化 

副省级城市

工资性收入收入(元)

位    次

比重(%)

位    次

广州

31203.7

1

82.0

2

深圳

30817.1

2

75.6

4

厦门

28618.2

3

76.2

3

宁波

27443.2

4

72.4

7

济南

26940.0

5

82.7

1

南京

26520.8

6

73.0

6

杭州

25435.6

7

67.8

11

青岛

22811.2

8

71.0

9

大连

19619.8

9

71.2

8

武汉

18364.1

10

67.9

10

成都

18054.4

11

66.4

12

西安

17429.1

12

73.1

5

沈阳

17119.0

13

64.8

14

长春

14972.0

14

65.2

13

哈尔滨

14214.8

15

63.2

15

副省级城平均

22637.5

 

71.5

 

  经营净收入居第八位,增幅居第十位。2012年,哈尔滨市人均经营净收入2562.5元,增长9.8%,低于副省级城市均值319.5元,低于 第一位深圳4657.6元,排名与去年持平;增幅低于副省级城市均值4.1个百分点,比第一位成都市低19.8个百分点,排名比去年下降两个位次。

  财产性收入居末位,增幅居第九位。人均财产性收入289.0元,增长11.3%,低于副省级城市均值732.9元,低于第一位深圳市2283.6元,排名比去年下降一个位次;增幅低于副省级城市均值9.6个百分点,排名比去年下降三个位次。

  转移性收入居第十一位,增幅居第十一位。人均转移性收入7772.2元,增长9.7%,低于副省级城市均值723.9元,低于第一位杭州 4777.5元,排名与去年持平;增幅低于副省级城市均值4.0个百分点,低于第一位长春市12.8个百分点,排名比去年上升两个位次。

 

 

     来源:东北网

 

                       (编辑:惠友)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斗观察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