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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记者因报道被刑拘:正当采访权不容侵犯

2013年10月24日 00:00:00 访问量:264

    新华社中国网事:【晚安,中国】“记者因报道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然而就目前警方和企业发布的信息看,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 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各方高度关注之下,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

 

       来源:新华社


                                                                (编辑: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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