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衣食住行 > 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2012年10月08日 00:00:00 访问量:118

    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解答纳税咨询热点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可追补?中小信用担保机构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8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进行了统一解答。

    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呢?

    纳税服务司介绍,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否可追补?

    有纳税咨询提出,企业作自查审计时发现以前年度有一笔费用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还能否作税前扣除?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中小信用担保机构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纳税咨询提出,中小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如何申请?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来源: 新华网

 

        (编辑:惠友)

编辑:网校客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北斗观察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