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日报社是中共伊春市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全面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报纸宣传质量,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编采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报社所需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招聘新闻编采人员,男3名,女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社会不良影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二表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日-2012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11月5日-11月12日全天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伊春日报社政治处(403室),联系电话,办公室:0458-3600740,手机:13945889339(王主任)。报名时填报《2012年伊春日报社公开招聘新闻编采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新闻获奖作品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照片背后用油笔写上姓名,1张粘在报名登记表上,另4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市人社局、伊春日报社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此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闻专业知识(40分)和文章写作(60分),满分为100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占70 %,面试成绩占30 %,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权重测算相加为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 分排序,取高分者。聘用人选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六、体检、考核和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由市纪检委、市人社局和伊春日报社组织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 考核。对通过体检和考核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违纪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 春 日 报 社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编辑: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