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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舆情解读:反腐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2013年01月02日 00:00:00 访问量:355

(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 何新田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白 梅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潘若辰

 

一、热点事件概述

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新浪新闻“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 以换取支持政改”,截至今日上午11时,“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已有至少26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 3.4万条网友评论。

今日舆情热点: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

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2-12-17/043925826242.shtml

如果我们用“绝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败呆账”只会越来越多,存量会越来越大,抵抗也会越来越顽强,最后可能出现鱼死网破,甚至鱼未死网已破的态势。——李永忠

李永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长期致力于制度建党、制度监督、制度反腐 等领域的研究。从军队纪委到地方纪委,从县纪委、市纪委到中纪委,再到出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数十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使李永忠熟稔我国反腐败形 势。

■核心观点

李永忠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即腐败分子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

对于当下轰轰烈烈的网络反腐风暴,李永忠将其归入“异体监督”并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过去30多年,几乎没有一个党政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是由同级纪委监督出来的,这就是同体监督的弊端。”

 

二、网络舆情关注度分析

1. 四类媒体关注度分析

 

数据显示,12月17日,“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 被京华时报报道后引发众多媒体关注,此话题相关舆情热度在各类媒体里快速升温,当天的相关网络新闻就接近400篇。网络论坛上的相关帖文也超过150篇。

今日(12月18日),此话题相关舆情热度继续升温,截止到今日中午,相关网络新闻已超过300篇。此话题相关舆情热度目前仍处于持续升温状态,值得有关部门密切关注。

 

2. “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话题各类媒体报道排行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数据显示,对“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相关话题,搜狐网、人民网强国论坛、博客中国和重庆时报等分列各类媒体报道排行首位。人民网、新华网等各大主流网站、社区论坛以及多家地方都市类媒体对此话题均有较多关注。

 

3. 微博关注度分析

数据显示,微博上“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话题相关舆情热度自12月17日起在微博出现。当天相关话题微博出现大幅度增长态势,当天的相关微博超过8000条。

截止到今日(12月18日)中午,相关微博已超过1700条,数据显示,微博上此话题舆情热度有大幅度回落,其后势发展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三、相关舆情发展态势分析

1. 网民热议:不能向贪腐妥协

 

 

网友观点摘编:

赦免贪官将导致贪腐加剧(43%)

网友“北风之神”说,表面上看这位砖家说的是有点道理,但砖家仔细想过没有,若按你这种逻辑那不是怂恿贪官多贪吗?反正退赃就可赦免,这样国法还有威严吗?我看这位砖家也不是什么好鸟。

网友“孙成凤v”说,怪论!退了钱,对腐败造成的后果就赦免了?例如渣子工程。这还真是个免罪、且无后患的好计!

网友“花开花落何人怜”说,如果这么姑息,我作为官员能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我上任时我就贪,我先潇潇洒洒过他几年,被抓到了我认栽,我把钱给你交了,反正我可以赦免,没被抓到我就继续贪污下去,能舒服一天是一天啊!

网友“宁波考拉”说,好吗?财产合法化,胆只会更大更牛!

网友“傻虎2010”说,放屁,放纵贪腐官员,他们只会越来越贪,手段只会越来越高明,受害的最终还是百姓。

网友“怪你过分美丽”说,看看吧,我们还没开始向腐败分子开刀,腐败分子的代言人就出来叫嚣了,他的目的就是要保护贪官污吏和不法权势,让他们的非法收入变成合法的财产。

改革需向现实让步(22%)

网友“人走茶凉-m-j-z”说,个人还是比较支持这种方法的。因为当下不单单是官员腐败,而是全民腐败。零容忍真的不现实。现在需要的是打破这样的僵局。

网友“贺耀辉律师”说,可以考虑,与其鱼死网破,不如大家都妥协一下。

网友“红尘中行者”说,那改革只会留在口头。如果真照你说的一个不放过,就需要现在将所有官员换下,现实否?钱也追不回来,人也走不了,改革也进行不下去。

网友“微博网友_25163744”说,关系到生死存亡之时,死守法律必将死无葬身之地,历史早有明鉴!这就是特别法令存在的意义!特赦贪官并非不可!但必须要有前提。

网友“沈大洽”说,想法不错,但是要加个条件,贪污的财物能收回来。

不能向贪腐妥协(18%)

网友“红霞映天”说,难道不让这些赃官、贪官继续参与管理,中国政府就没法进行工作了吗?他们给政府抹了多少黑,给国家带来多大的损失、他们干尽了伤天害理的事,挣了大把的黑心钱,如今还要赦免他们,百姓不容!老天不容!

网友“子系冰也”说,难道是对付人民就有办法吗?知法者犯法就该让他们自律!中国就该是当官的天下!以后还有国法吗?看看韩国的前总统!台湾的陈水扁,该抓的就抓!让人民看看吧。

网友“小鱼听琴”说,为什么不追究?怎么能不追究?难道以此作为腐败的合法外衣吗?

网友“珊炮”说,不是向贪腐宣战,而是妥协,完了!

网友“文巛666-2”说,不同意,假如真的有贪腐,怎可赦免。必须有认证和检查。

网友“古月清影”说,贪污受贿本身是犯罪!犯罪的官员怎么能退还公款赃款就赦免?

网友“济渡沧海”说,社会没有底线了!

专家是在同流合污(11%)

网友“海盗”说,不能严查只能说明你也是贪污者!

网友“极冷风暴”说,提这样建议的专家是给自己留后路,彻头彻尾的“贪家”!

网友“山地车”说,先查查这个李永忠,他一定贪得不少。

网友“田文氢律师”说,砖头们总是与贪官污吏们相处的其乐融融,处处为他们着想,但百姓的生死却不闻不问。

网友“奥齐爆炸”说,反腐竟然可以像菜场买菜般讨价还价,恐怕他是想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网友“村长1006965237”说,谁制定的制度呢,能追责吗?

清算贪腐不止一种方法(6%)

网友“马达墨在梧桐树顶端”说,考虑象美国反垄断法一样设立吹哨者条款,或者像74年香港ICAC(廉政公署)入港之初时给予日光化官员一定时间的大赦期。

网友“海盗111”说,建议将官员的工资涨上去,五倍、十倍、二十倍的涨上去,可以参考一下现代企业的薪资制度吗,何必那么死板呢!这样可以起到高薪养廉的效果和作用。

网友“fudi”说,赦免必须搞清算,不能因为“鱼死网破”害怕“腐败呆账”越来越多。只要制度设计好,腐败只会越来越少。

 

2. 媒体热议:赦免“原罪”会催生更多腐败

《重庆时报》社评《贪腐官员的“原罪”该不该赦免》指出对贪腐“原罪”赦免的论调是对国家反腐机制以及政治人才培养机制缺乏信任的体现。以赦免换取对政改 的支持实际上是对既定利益格局的妥协,而改革的目的关键在于冲破思想藩篱、触动现实利益。因此,以妥协的方式换取政改支持并未触及既定格局,由此换来的改 革势必难以彻底,甚至出现反复。

赦免“原罪”是法治退化的征兆

《西安日报》文章《“妥协式反腐”在实践中恐难行得通》指出“有条件”是一个无限概念,它可以被各种法律博弈所充填所利用,存在着太多不确定性和法律空 白,而这些空白地带也正是司法过程极易出现腐败的空间,这种“有条件的部分赦免”会大大动摇现已形成的法制社会基础的稳定性,将相对比较系统化的社会法制 重新碎片化,为法制进一步发展加大了社会成本,这种脱离了法制基础将法制实践简单学术化的观点不是法制进步的表现,而是退化的征兆。

赦免“原罪”会催生更多腐败

红网评论员文章《对腐败的赦免就是对腐败的纵容》指出腐败现象之所以非常严重,正是侥幸之果。“赦免”下去,还会催生腐败后来者,他们同样会抱着侥幸的心 理先腐败起来,到了一定的时候观天测云,进退自如。“赦免”之举也与我们党历来提出的“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政治宣言不相符。“不允许”不 是赶小鸡,不是为了清正而清正。而是要清除、清算。清除的是地位;清算的不仅是经济账,还有政治账、法律账。

3. 赦免贪官“原罪”是改革的必要代价吗?

天涯社区网友“风青杨”认为,赦免罪恶固然不公正,却可以避免更大的不公正——恶人更加得势,良民更加受害。两害相权取其轻,按照政治妥协逻辑以赦免贪官“原罪”换取官员对财产公示的支持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可能将是中国改革不得不付出的必要的代价。

他指出,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以身作则,在腐败积重难返的韩国闪电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这场史无前例的反腐风暴中包括国会议员、法院院长、部门长 官、空军和海军总长等高官显要等数千名官员受到惩处,一度造成政局恐慌。中国如果也经历这样的反腐力度,政治和社会很难继续保持稳定的局面。1977年当 香港宣布对当年10月1日前警察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时也遭到了民众激烈的反对,但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次赦免是正确而值当的。

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中写到,威权向民主宪政的转型大概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改革,执政党主导改革;第二种是替代,民众推翻政权;第三 种是中间状态,官民势均力敌,上下协商改革。第二种替代性转型伴随着清算,而第一种政府主导的改革目前还没有任何清算的先例。这就是说,在世界历史上政府 主导的改革往往都伴随着事实上的大赦。

《中国青年报》知名媒体评论员曹林指出: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的观点纯粹只是一厢情愿。专家喜欢在逻辑上进行推理,却不顾残酷的现实。对于很多 贪腐官员,制度和政策其实一直在妥协让步,一直在赦免,换来的只是变本加厉和肆无忌惮。众多媒体指出,赦免退赃官员“原罪”是对既得利益集团的妥协,只会 催生更多腐败。

 

四、舆情点评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关于“赦免贪官原罪”的观点在网络上迎来的是大多数网民们的一片嘘声。多数网友认为,贪官们出事了把赃款给退了就可以赦免。这实际 上是长了贪官的胆子,支持政改更是无从谈起。反腐倡廉应该学习当年毛主席处置贪官刘青山张子善一样,只有杀掉一批贪官并没收其贪污的所有财富才能对贪腐者 有震慑的效果。也有网友认为,中国目前的反腐倡廉应该首先从最底层开始,由下而上发展,主管部门更应下决心大力反腐倡廉。

其实,“赦免贪官原罪论”已经不是新的提法了,据媒体披露,曾担任“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的王明高10多年前就提出“政治上立法, 法律上赦免,经济上退赃”的所谓“特别方略”。2009年7月22日,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河北行政学院前党委书记刘日提出的“老人老办 法,新人新办法”的“新官率先公开财产”。当年10月23日,有评论员在媒体上提出了“赦免贪官原罪与妥协”、“赦免贪官原罪是改革的必要代价”的 “赦免贪官原罪论”。而此后几年类似提法其实经常出现。就在今年的5月30日,《环球时报》社评《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 民众应理解》已经引发了一轮席卷全国的关于声讨贪腐的舆论狂潮。为何每隔一段时间此类说法又开始老调重弹。

在目前中国一些地方腐败现象丛生的情况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确很艰难,但越是艰难越是要态度坚决地坚持下去。而认为宽恕贪官原罪是中国改革“必要的代价”的 论调其实是一种对人民的忽悠。改革需要民众付出代价,但如果任由贪官腐败甚至倡导“大赦贪官原罪”,不仅会使我们多年来的反腐工作功亏一篑,更会产生大面 积腐败,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反腐倡廉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任何对腐败的纵容迎来的不是贪腐者的妥协,而是他们更有深度的作恶。

面对“砖家”们一轮又一轮“容许腐败论”的忽悠,我们的一些主管部门也许真应该重新读一读《甲申三百年祭》了。

(本文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来源:人民网

 

                                                                                                                        (编辑:惠友)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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